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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吗

2023-05-01   来源:万能知识网

差旅费报销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吗

差旅费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一般仲裁认定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但法院受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差旅费报销与劳动争议受理权限之间的关系,希望大家喜欢!

差旅费报销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资料图】

目前北京地区并未对差旅费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出台明文规定,从一些北京市地区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案例中,一般仲裁认定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但法院受理。

王某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11月22日在某公司任职,职务为国际大区总监,隶属海外总部。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王某2013年10月19日、26日两天周六上午加班,未支付加班费。另因王某岗位的性质,某公司要求王某大量外出拜访,经常出差,费用垫付后报销,但从未给王某报销任何费用。王某提出仲裁请求,支付某公司支付周末加班费2465.12元及利息151.6元,支付个人垫付差旅费两万元中的8312.5元及利息511.2元,出具离职证明,支付拖欠工资的补偿金25000元。北京市朝阳区仲裁作出裁决某公司支付王某工资差额82958.89元,驳回了王某的其他请求,同时裁决书中写明支付报销款不属于该委的受理范围。王某不服,起诉到法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某公司应否向王某支付报销费用。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某公司上诉主张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某公司已经足额向王某支付了劳动报酬,且王某不存在因公出差的事实,但是依据王某提交的报销单及发票,王某确因共出差垫付了费用,且其报销单经过了部门主管及公司副总裁的签字。某公司虽上诉主张报销费用需经过公司总裁签字确认,且二审期间向法院提交的相关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但是该制度及流程系某公司单方制作,王某对此予以否认,而某公司又未能提交充分有效证据证明王某对此知晓,故仅凭某公司提交的上述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不足以证明其上诉主张。在某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反驳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依据王某提交的报销单及相应发票确认某公司应向其支付报销费用2664.5元并无不当。

当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差旅费报销事宜如果被法院认定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而驳回的,劳动者仍可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

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标准

1、《差旅费报销单》各项目应据实填写,必须从此单据中列出详细的"行程。此单据中没有列出行程的车费、住宿费不准报销。

2、如报销他人补助款项的,必须有该人员确认签名。

3、该报销单据必须用兰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准有涂改的痕迹。

4、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审阅工作,是指各部门经理在审核的单据上要注明:“已核”或:“属实”字样,并同时签名和日期。

5、财务部负责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和金额的精确性的审核工作,是指财务部审核人员对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和精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详细的审核意见。

6、签字时须用兰色或黑色墨水,其他颜色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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