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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制度的规定(3)

2023-02-20   来源:万能知识网

关于员工聘用制度的规定


(相关资料图)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

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

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

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

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

8、不认真履行科室职责,接警或遇到突发事件不主动及时处理报告;

(三)不符合相应岗位的准入、资质要求;考试、考核不达标。

9、超过规定的年度一年获得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岗证及各种应具备的准入证;

10、在医院或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操作考试中,1年累计2次不合格;

11、无故不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种学习及会议达2次/年;

12、超过规定的年度一年未晋升到上一级职称;本科以下学历,工作5年后学历未得到提升;继教学分达不到年度考核标准;

10、医院年度考核不合格;未达到各科室制定的综合考核目标要求;

11、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并完成岗位任务;

(四)违反相关规定,工作失职或以权谋私,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各种情形。

1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严重失职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给医院及科室造成不良影响及较大损失;

13、不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违反缺陷管理规定,或不遵守操作规程及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经教育、

培训未及时改正;

14、不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致使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浪费;

15、作为发生差错事故的当事人或知情人故意隐瞒事件真-相、不据实报告,经查实的;

16、未经医院及科室同意,擅自公开、泄漏医院、科室秘密;

17、出现损害医院利益的任何言行,或利用医院(科室)的医疗资源及对外协作关系从事个人利益活动;

18、擅自改变收费标准或私自收取病人费用;

19、违反国家卫计局“九不准”规定;

20、违反医院员工守则的其他情形。

(五)同时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与医院其它规章制度相抵触,以本约定为准。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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