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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任职考察报告(2)

2022-12-27   来源:万能知识网

机关干部任职考察报告范文


(资料图)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观念超前

新余市是一个1983年恢复建市的地级中等市。最近20年,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致力营造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氛围,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新余现象”的加快形成,充分体现了决策者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超前意识和观念。

一是坚持把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途径来抓,变就业压力为发展动力,变人力资源优势为人力资本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20年来,新余职教累计为全国各地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技能型人才20余万人;全市每年新增约3000个就业岗位也直接得益于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是把职业教育的发展作为培养新型农民、破解“三农”难题的重要举措,通过职业教育来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的能力,促进大批农民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政府设立了农村成人职业教育培训基金,规定每征用一亩土地增收1000元用于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实行政府买单、招标培训,既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职业培训难题,又充分利用了市内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壮大。仅2004年,全市就有20个乡镇组织青年农民开展技能培训,并实现90%以上定向上岗。

三是把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作为宣传新余、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有效办法。市政府始终把职业教育作为新余市的特色和品牌来发展,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现代职业教育城,并通过面向全国培训、输出合格人才,通过职业学校及其在校生的主动宣传推介不断提升新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新余的职业教育如今已经形成了“两头在外”(职业学校招生生源90%以上来自市外;学生毕业90%在市外就业)的良好局面,全市职业学校3800名教职员工中的70%也来自市外。

四是坚持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同发挥比较优势、促进招商引资密切结合起来。职业教育的优先和快速发展,优化了当地劳动力的技能结构,奠定了其强大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吸引了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纷纷落户新余,职业教育发展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推动作用日益凸现。

(二)突出政府主导、社会办学的发展方针,着力营造职业教育良好的办学环境

新余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20年中,全市上下形成了“抓经济建设必须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发展”的共识,坚持把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列入新余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民办职业教育

作为支撑新余经济发展和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着力营造职业教育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良好的发展环境。考察团一行亲身感受到:新余的职业教育是以民办职业教育为龙头和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学习新余的职业教育,就是要学习其民办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经验。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扶持,为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早在1988年,新余市政府就出台了《新余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细则(暂行)》; 1989年,新余市就在江西省率先成立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机构,组建了由分管副挂帅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委员会”(1998年大量压缩非常设机构,不仅没有取消该机构,还在市教育局常设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中心”),不断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扶持力度,相继出台了鼓励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1995年4月,新余市教委制订了《抓住机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职高工作方案(草),提出了改革办学体制,打破职高单一办学的旧格局,走与行业、企事业各方面力量联合办学的路子;允许校内设校,校外设点办班,可以“一校两制”——公办和民办(个人承包所设分校)。该份工作方案得到了时任副赖世平同志的肯定,并做了专门批示。此后,该市先后建立健全了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议教制度和党政主要领导联系学校等制度,定期组织督查评估,研究解决职教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表彰民办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市主要领导每学期都要深入民办学校开展调研、现场办公,分管副每季度都要亲临职业学校视察指导。

二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为职业教育,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在资金支持上,市政府把每年20%的教育附加费足额用于职业教育发展,出台了《新余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在市教育局设立了“新余市民办教育发展信用担保基金”、“新余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专户,通过担保、贴息等办法,解决民办职校融资难问题。在学校用地支持上,对民办职校所需用地,实行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到目前,全市累计在城区划拨近4000亩土地用于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在学校收益管理上,允许民办职业学校比照公办学校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对职业学校所产生收益的地方所得部分,一律实行全额返还。在人才支持上,新余市积极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及具备资格的教师到民办职校就职任教,积极鼓励和支持退休的教育系统领导到民办职校任职。在职校任教任职的机关干部和教师,在原单位仍然保留其各项待遇,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提拔不受影响。该市甚至派出机关党务工作者和公、检、法、司机关人员进驻学校,义务从事党务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先后有200多名离退休机关干部及600多名在职或离退休教师到民办职校就职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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