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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论文(2)

2023-08-17   来源:互联网

文学创作论文篇2

浅析文学创作中的客体


(资料图片)

摘要:文学创作是整个文学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作家实现其精神追求和自我价值的有效途径。在创作过程中,作家不仅要充分调动起自我生命的内在经验,也要不断吸纳来自大干世界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的丰富信息,以寻找最为适宜的审美表达形式,最终创作出以供读者阅读的文学作品。

关键词:文学;创作;客体

文学创作的客体即文学表现和反映的对象。在中西文艺理论史上,理论家们对文学创作的客体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说明了文学创作客体问题的复杂性。

1 有关文学创作客体的几种主要观点

1.1 文学创作的客体是外在于人的客观事物

这种观点在西方源于古希腊的文艺模仿说。古希腊的德谟克里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众多的哲学家都认为文艺是对外在于人的客观事物的模仿,客观事物是文学创作的客体。如亚里士多德认为所有文艺都是对“事物”的模仿,其间的区别只在于模仿的媒介、模仿的对象及模仿的方式不同(参见文学创作的主体)。他指出:“一般说来,诗的起源仿佛有两个原因都是出于人的天性。人从孩提时候起就有模仿的本能(人和禽兽的分别之一,就在于人最善于模仿,他们最初的知识就是从模仿得来的),人对于模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快感。经验证明了这样一点:事物本身看上去尽管引起痛感,但惟妙惟肖的图像看上去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在文学创作的客体问题上,中国古代文论中也有类似的思想。

1.2 文学创作的客体是内在于人的主观情感

文学缘情而发,情感既是文学创作的动力,又是文学报写和反映的重要对象,因此许多理论家都把人的内在情感视为文学创作的客体。

我国先秦时期的典籍《倘书·尧典》就已出现了“诗言志”的说法,西晋时的文学家陆机在《文赋》中则提出了“诗缘情”的著名文学理论命题,此后,“言志”与“缘情”便成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重要的文论话语。

在西方,把文学创作的客体看成是人的内在情感的文艺观,主要是在18世纪末、]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文学思潮中得以确立并产生广泛影响的。比如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也指出:“艺术起源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情感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情感,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

1.3 文学创作的客体是作家的心理无意识。

这主要是西方现代精神分析心理学家的文艺观点,而又以弗洛伊德和荣格为代表。

弗洛伊德是奥地利的医生、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心理学的创立者。根据他的观点,人的心理结构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意识是主体能够觉察并自觉加以控制的心理内容;前意识是无意识中比较靠近意识的心理内容,它介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意识;而无意识则是处于意识阈下被阻碍和压抑的心理内容,是人的原始冲动和各种本能,其中特别是性本能,即力比多。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继承并发展了弗洛伊德的无意识学说。他认为,弗洛伊德把无意识看成是人的被压抑的性本能,还只是停留在无意识的表层,即个体无意识,并没有揭示出无意识的深层内容。在他看来,在个体无意识之上,还存在一个超个体的心理结构,即集体无意识,它是人类集体经验在心理深层的积淀,是先天地存在的,它像“无声的命令”决定和支配着人的行为,使人们都以与自己祖先同样的方式把握世界和做出反应。荣格发现,这种集体无意识在各民族的古代神话、传说、原始艺术以及一些经典的文艺作品中以原始意象的形式反复出现,如力大无比的巨人、英雄、人兽合—的怪物等等。这表明,作家、艺术家的创作总是受制于人类的集体经验,集体无意识才。是文学创作的客体。

2 对文学创作客体的合理解释

上述观点在解释文学创作的客体问题上有可取之处,值得我们重视。但它们把人的外部现实与内在世界割裂开来,认为文学创作只是其中某一方面的单一反映,则是明显的错误。我们认为,要正确认识文学创作的客体,首先就必须把人的两个世界统一起来,把它们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1 文学创作的客体是整体性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文学创作的唯一源泉

文学是人学,它必然要体现入的内在的精神世界,同时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又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因此,以人的存在为核心的整体性的社会生活是文学创作的坚实基础和唯一源泉。所谓整体性的社会生活,是指人类在宇宙自然和社会历史中所经历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总和,也就是人的全部存在和感知,包括人的情感、理想、意志、愿望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自然环境。

从文学史上看,古今中外一切文学作品都是对社会生活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它们所抽写和表现的人物、事件、情感等归根结底都来源于社会生活,并且凝结了作家、艺术家们对社会生活的人生感受和体验,以反映现实见长的现实型作品不用说,就是表达个体内在情思的表现型和象征型作品也同样如此。

2.2 文学创作的客体是具有审美价值的社会生活

文学创作是一种富有精神价值的美的创造,从社会生活中寻找美、发现美并以恰当的艺术形式加以表现,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文学作品具有感染力的深层原因。因此优秀的作家、艺术家总是善于以细腻的笔触来展示社会生活中诗意而温暖的一面,以此给读者美的享受。陶渊明的涛,苏东坡的词,以及当代作家汪曾棋的小说,都是以描写美的事物见长,并且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但是社会生活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并不总是美好和光明,而往往是真假井存,善恶相生,美丑杂陈。作为作家,对于社会生活中真、善、美的事物自然应加重视,摄入笔端,而对于假、恶、丑的社会现象又该如何呢?这一问题牵涉到了对于文学创作客体的全面认识。

把文学创作的客体规定为具有审美价值的社会生活,并不排除作家、艺术家在作品中对假、恶、丑的关注和描写,因为美作为价值范畴并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现实,而是与人的内在需要紧密相关的心灵建构,也就是说,美的价值总是体现了人的某些本质方面,是人的内在本质的象征性实现。当然,假恶丑绝不是人的内在本质和需要,但是对假恶丑的揭露和批判却是人自身向着真善美接近的重要环节。如果作家、艺术家在他们的作品中不是以自然主义或欣赏的心态去张扬社会生活中的黑暗和丑恶,而是以批判的眼光来展示光明与美好,那么这样就可以将社会生活中的假恶丑转化成艺术中的真善美,从而使之成为具有审美价值的文学创作的客体。

参考文献

[1] 向峰,刘倩,段平杰. 略论生态问题下的中国大陆文学创作[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0(S2)

[2] 张晓琴. 中国生态报告文学综述[J]. 西北成人教育学报. 2008(06)

[3] 温越. 生态文学研究的话语实践[J]. 景德镇高专学报. 2008(03)

[4] 方莹. 转型时期文学出版与文学发展关系研究[D]. 湖北大学 2011

[5] 张阳菊. 中国当下文学创作中的复制现象[D]. 湖北大学 2011

[6] 李方燕. 当下青年文艺接受的症候研究[D]. 湖北大学 2012

[7] 王依善. 台湾外省第二代作家的记忆书写[D]. 浙江大学 2012

[8] 陈小霞. “潜在写作”的文献史料问题研究[D]. 浙江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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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是一种外部世界与内心世界相结合的精神活动,在整个活动中无意识与意识自始至终都是相互联系的,无意识始终在指导着意识作用的发挥。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文学创作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文学创作论文篇1

浅谈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的异同

[摘 要]《文心雕龙·神思》是全世界第一篇系统谈论艺术想象的文学作品,它把文学创作中从构思、想象到意象、语言再到写成作品的整个过程和相互关系都作了详尽的梳理和论述。在认识和理解文学创作的同时,笔者联想到与文学艺术共生互溶的舞蹈艺术,以及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过程中体现出的相通性和差异性;本文以两个不同种类的作品为例,重点分析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的异同。

[关键词]文学创作 舞蹈创作 共性 差异

一、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的共性

文学与舞蹈是两个古老的艺术门类,伴随着人类的发展繁衍至今;我们常说文字与文学的诞生标志着人类社会从蒙昧走向文明,文字作为记载人类历史的符号,积极推动着文明社会的发展;汉代《毛诗序》中讲“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此可见,舞蹈作为言语的补充与延伸,它是在语言文字不能准确表意时诞生;文学与舞蹈互溶互补,在艺术门类发展的历程中并驾齐驱,共同散发着艺术的魅力。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到“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他提出的“艺术生产”概念意味着艺术既是一种精神劳动,同时与物质活动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大大地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领域;从艺术经济学的角度看,艺术创作是“生产”、艺术作品是“产品”,而艺术欣赏便是“消费”,艺术创作是艺术生产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虽然文学与舞蹈是两个不同种类的艺术,其创作过程却存在共同与共通之处,以下做专门论述。

一部优秀作品的诞生首先取决于是否拥有一个优秀的创作者,生活对每个文学家和舞蹈家不偏不倚,但如何能在平凡生活中寻找创作的灵感,如何运用恰当的方法与手段进行加工锤炼,这是创作者艺术能力的体现。从无生有的创作过程中,艺术构思既是首要阶段更是至关重要的阶段。郭绍虞先生认为“《神思》被列为创作论之首,具有总纲性质,涉及到创作论各方面的问题,而作为这些问题的核心则是艺术的想象。在我国具有民族风格自成体系的文论中,想象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神思》就是一篇完整的艺术想象论。”①《神思》开篇讲“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神思之谓也”, 说明为文运思,驰骋想象,可无往而不达;“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金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则说明艺术构思时的情状,艺术想象的念头可以接触到千年以上,从吟咏和凝想中充分表现构思的自由与形象;与此相较,胡尔岩先生认为“舞蹈创作中把想象分为创造想象和再造想象,想象是创作者在大脑原有表象储存(动作表象和生活情景表象)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创作意图加工、改造、创造新形象的过程,可以说,没有想象活动的参与,舞蹈创作根本无法进行”②。想象在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过程中同等重要,接下来我们将在艺术想象与构思的过程中探寻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的共性。

其一,构思的自由性和形象性;舞蹈诗《藏谜》描述了主人公老阿妈从九寨沟出发,经过四川甘孜、青海玉树、甘肃甘南,最后到达拉萨布达拉宫朝拜的经历,展现了沿途不同藏区的歌舞、服饰和习俗,塑造了老阿妈淳朴的性格与虔诚的信念;其中的一个舞段“牦牛舞”将一群草原上好似黑白珍珠的牦牛拟人化,在故事展演中表现藏族同胞的生活风貌、在传统藏族舞蹈豪放不羁的的审美特征中给予该段舞蹈生活的情趣,从而体现创作者独特的构思与艺术想象的自由性。

其二,构思过程应讲究规矩;《神思》中讲“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脏,澡雪精神”,说明在想象之前首先是思想的虚静,虚是不主观,而静是不躁动;如果只有主观成见将看不到外界的真实面貌,思想和心情的躁动就不可能深入细致的考察和思虑。然而,文学创作不止要发挥充分的想象,关键还要想的恰当,想的合理,《神思》中讲“规矩虚位,刻镂无形”,刘勰认为在作品还没有形成而开始酝酿之时,就需要“规矩”和“刻镂”,“这既是内容的需要,也是形式的需要,因为在酝酿的过程中,想象必须在内容规定的规矩中飞腾,这样的想象才能构成文思;而内容要靠形式来表现,所以在酝酿内容的同时也在酝酿形式,要对酝酿中的内容加以形式上的规矩、刻镂”。③这种要求同样适应于舞蹈创作,以《藏谜》为例,全剧共四个篇章,每个篇章都有一个明显的主题,如第一章以歌舞为主,展现了九寨沟“六弦琴”、“长袖舞”和“神奇的九寨”,第二章创作者把视角转移到藏族同胞的劳动生活中,通过对“打阿嘎”的描述,体现藏民勤劳质朴的生活作风;每一个篇章都能体现创作者在作品的“规矩”中“刻镂”艺术形象,四个篇章主题鲜明、结构严谨,主题相连接、内容相融合,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该舞蹈诗所要展示的藏族文化。

其三,重视艺术构思与艺术传达时的反差。《神思》中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与风云而并驱矣,方其搦翰,气倍辞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何则?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也,是以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说明文学创作必须认清意、思、言的关系,艺术想象不一定能形成艺术构思、艺术构思不一定能用言语准确的表现出来,这就像舞蹈创作中想象、动作和舞台表现一样,只有将想象的内容外化为舞蹈动作,并将其展示在舞台上才能成为一部真正的舞蹈作品。《藏谜》第二部分《劳动生活篇》中“夏拉舞”是一段神奇而怪异的舞蹈,引起了多数观众的好奇与质疑。(图1)有人说那是一段传统的民间舞蹈,因为当地老百姓讲述了修道者醉酒后跳一段神奇的宗塔地区的民间舞的故事;也有人说那是创作者天马行空的思想体现,因为从服饰上难以找寻藏族的元素和特点,在音乐制作、舞蹈动律、形象塑造上都与传统的藏族舞蹈大相径庭;这个片段的起源与历史不可考证,但创作者根据当地民间传说,用新颖奇特的服装和怪诞搞笑的动作,将其展现在舞台上,便成为了一段精彩的艺术作品。至于“夏拉舞”到底与当时修道者醉酒时跳的舞蹈有几分相似或相同,现代人不可得知,或许这就是创作者独特的艺术构思与想象,将其传达给观众,自然会引起无限遐想。   二、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的差异

文学创作和舞蹈创作的差异首先表现为媒介的不同,这是由它们不同种类的性质所决定的。“文学是一门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基础,是第一要素;没有语言便没有文学”,④在文学作品创作中,表述的另一种形式——媒介之语⑤由语言来承载。刘勰讲“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只有把思想化为文思,文思化为语言,才能形成真正的文学作品。媒介,在舞蹈艺术创作中既指人的四肢、躯体,同时还包括舞台布景与道具,“研究史前社会的专家学者们认为,人的身体姿势与符号,是声音语言的姊妹。随着人类的进步,人的脑髓的发展,肢体表达成为语言发展的辅助性手段。”⑥而舞蹈就是巧妙运用人的肢体与舞台布景和道具来抒发情感,塑造艺术形象。在《藏谜》中老阿妈身着厚厚的藏袍,满头银发,虔诚地向往布达拉宫,这样一个典型的藏族佛教徒形象通过老阿妈一步一叩首的朝拜、充满期待与渴望的眼神以及那只不离不弃的小羊羔(道具)来体现。(图2)

想象的空间和尺度是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的差异之二。《神思》中讲“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金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足以说明文学创作离不开想象、离不开四通八达的思维空间,创作者充分发挥自由的想象,任尔驰骋,从《西游记》到《聊斋志异》,无一不是文学创作者自由想象的体现;相比而言,舞蹈艺术的创作需要想象,然而这种想象与文学创作的自由想象、凭空想象却不一样,舞蹈是一门来源于生活更高于生活的艺术,舞蹈创作题材都源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思想情感,如“打阿嘎”中创作者把藏区老百姓用木头打墙、使之坚固的生产劳动直接展现在舞台上,(图3)该舞段的动作、道具、氛围都是老百姓生活的真实反映与写照;我们说舞蹈作品都是在人们生活环境、思想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提炼,用艺术的形式来表现,最终达到抒发人们的情感与追求、反映人们的生活与情趣的目的。

三、差异之因

文学与舞蹈同属艺术的范畴,越来越多的舞蹈作品在文学文本的基础上创作产生,如芭蕾舞剧“雷雨”、“红楼梦”、“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而来,古典舞“谢公屐”、“踏歌”、“绿带当风”都是以文学文本中对古代文人雅士、社会习俗的描述为根据创作而来;同时,舞蹈艺术的蓬勃发展会推动着文学创作,给它带来思考与创作源泉;可以说,舞蹈和文学都具有艺术美和感染力,它们相互交融、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着艺术发展前进。就其创作而言,笔者认为,两者的差异主要源自其性质的不同,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舞蹈是肢体的艺术,文学以语言为手段来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生活,表现作者的思想情感;换句话说,文学把语言作为艺术媒介,具有间接性和广阔性的审美特征。而舞蹈艺术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人体动作来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运用舞蹈语言、节奏、表情和构图等多种基本要素,塑造出具有直观性和动态性的舞蹈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具有表现性和形象性的审美特征。具体来讲,文学语言必须通过读者的阅读和想象才能感受到艺术的形象,要求读者边看边思考,而文学创作的形象也是人的视觉、听觉和触觉不能直接感受的,这是因为语言艺术的间接性,文学创作常常通过暗示性的语言来激发读者的想象,有意识的给读者留下更多的艺术空白,达到古人所讲的“象外之象”的韵味,从而获得更加广阔的表现天地。⑦舞蹈创作中,这种“景外之景”“味外之旨”的韵味将被直观、形象的表演所代替,如《藏谜》中“赛装”部分,展示了甘肃甘南、西藏日喀则、西藏那曲、西藏山南、青海康巴、四川康巴等地的不同服饰与装扮,共同体现藏民“把财富装在身上,把家驮在马上”的生活习俗,让观众一目了然,从而体现舞蹈艺术自然、形象的风格与特征。

四、结语

文学创作与舞蹈创作都是创作者根据特定的题材、运用不同的媒介与表现手段进行加工与完善,形成完整的艺术作品的过程,虽然两者在想象与表现手法中略有不同,但创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个体差异性和创作过程却具有相似性;两者作为艺术门类的两朵奇葩相互促进,相互交融,时而亲密无间,时而又各自向前,共同散发着艺术的光芒,推动艺术的向前发展。

注释:

① 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38页。

② 胡尔岩著《舞蹈创作心理学》,中国戏剧出版社,1998年.第57页。

③周振甫著《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1986年.第247页。

④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38页。

⑤胡尔岩著《舞蹈创作心理学》,中国戏剧出版社,1998年.第57页。

⑥周振甫著《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1986年.第2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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