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阅读全文:]
摘要: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阅读全文:]
摘要: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停产。[阅读全文:]
摘要: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阅读全文:]
摘要: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阅读全文:]
摘要: 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阅读全文:]
摘要: 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阅读全文:]
摘要: 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阅读全文:]
摘要: 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水闸门内巷道的长度不得大于15m,试压时应有专门安全措施。[阅读全文:]
摘要: 在排水复工过程中,有被水所封住的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订安全措施。[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