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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化妆品生产的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若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其组成计税价

2021-04-25   

从事化妆品生产的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若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正确答案:

B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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