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非普通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可,减半征收土地
2021-04-25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非普通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可,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居住期限是( )。
A.满1年未满2年
B.满2年未满3年
C.满3年未满5年
D.满5年或5年以上
正确答案:C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普通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全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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