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序员甲与同事乙在乙家探讨甲近期编写的程序,甲表示对该程序极不满意,说要弃之重写,并将程序
● 程序员甲与同事乙在乙家探讨甲近期编写的程序,甲表示对该程序极不满意,说要弃之重写,并将程序手稿扔到乙家垃圾筒。后来乙将甲这一程序稍加修改,并署乙名发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11) 。
(11)
A. 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软件著作权
B. 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软件著作权,因为甲已将程序手稿丢弃
C. 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因为乙已将程序修改
D. 甲没有发表该程序并弃之,而乙将程序修改后发表,故乙应享有著作权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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