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袭 2022-01-05 基本解释继承。《旧五代史·唐书·明宗纪二》:“朕以纂袭之初,含容是务,父既宽於后命,子宜示於特恩,并停见任。”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