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明观 2022-01-05 基本解释南朝 宋 时的官署名,总管儒、玄、文、史四学。《宋书·明帝纪》:“戊寅,立总明观,徵学士以充之,置东观祭酒。”《南齐书·百官志》:“总明观祭酒一人。右 泰始 六年以国学废,初置总明观,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学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干一人,门吏一人,典观吏二人。”《资治通鉴·宋明帝泰始六年》:“戊寅,立总明观,置祭酒一人,儒、玄、文、史学士各十人。” 胡三省 注:“ 文帝 元嘉 十五年,立儒、玄、文、史四学,今置总明观祭酒以总之。”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