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周 2022-01-05 基本解释谓居丧持杖周年。《新唐书·礼乐志十》:“齐衰杖周。”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四》:“準礼:父在为所生母,父为嫡子,夫为妻,皆杖周。”参见“ 杖期 ”。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