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职 2022-01-05 基本解释古代品官以外的办事人员。 宋 赵令畤 《侯鲭录》卷六:“官人怒,杂职安敢轻行杖?” 清 薛福成 《应诏陈言疏》:“但留捐监、捐封、捐级,与捐杂职等项,概收实银。”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