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囿 2022-01-05 基本解释周 代王城郊外“野”地之苑囿。《周礼·地官·委人》:“凡疏材,共野委,兵器,与其野囿财用。” 郑玄 注:“野囿之财用者,苑囿藩罗之材。” 孙诒让 正义:“六遂之外,亦有苑囿为田猎之所,对囿人所掌郊内之囿言之,谓之野囿。”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